当前位置: 服务中心 >> 关于组织全省未达标快递企业开展《快递服务》 国家标准达标工作的通知

关于组织全省未达标快递企业开展《快递服务》 国家标准达标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/1/10 13:26:08 次浏览

 

陕快协  发(2014)  3号

2014年2月26日

各快递企业:

  为了促进我省快递企业深入学习贯彻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,推进我省快递服务标准化、规范化发展,依法合规诚信经营,结合正在全国开展的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工作,受省邮政管理局委托,省快递行业协会将在全省未达标的快递企业组织开展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达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工作目标

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既是企业规范管理和对外服务的标准,又是社会和用户评价快递服务的标准。为此,要通过开展达标工作,促进快递企业按照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,规范企业管理。做好从业人员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的学习和培训,依据标准做好服务。促进我省快递行业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,夯实基础,适应需求,推动我省快递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。

二、 达标内容

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全部内容。

三、 工作进度与时间安排

达标工作自2014年3月1日开始,至2014年9月1日结束。达标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:

1、 学习阶段(3月1日至4月1日)

由各企业组织员工学习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,协会将按地区组织未达标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培训,指导企业达标工作。学习情况和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抽查考试,列入达标验收内容。

2、 自查整改阶段(4月2日—5月2日)

企业在认真学习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的基础上,对照标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,逐条进行分析,制定整改措施,落实整改责任,确保整改效果。按照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验收评定办法,逐项进行自查评定,模拟打分,进一步查找问题,认真整改。切实通过标准的学习、贯彻、落实工作,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
3、 达标申报阶段(5月3日—6月3日)

经企业自查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的,依据达标办法认真填报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达标申请表(附件一)、快递企业下属机构登记表(附件二),并在报表上加盖公章,附企业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协会。

4、 评定验收阶段(6月4日—8月4日)

由协会、企业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,依照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达标评定表项目(附件三),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现场打分。

评审组对申请企业下属机构进行随机抽查,抽查比例不低于机构总数的20%,下属机构总数不足10个的,抽查比例不低于40%。

按照评定标准,被抽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均取得总分80分以上(含80分)为达标。

5、综合评审、颁证授牌(8月5日—9月1日)

由评审组对达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审,写出评审报告,填写评审意见。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,由协会组织召开颁证授牌大会,并通过协会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达标企业名单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全省未达标快递企业要按照达标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工作。落实专人负责,切实树立依据标准管理快递企业、服务快递用户、诚信经营的意识。通过对照标准找差距,针对问题抓整改,依照标准加强管理,改进服务,确保达标工作收到实效。 

达标企业证书及牌匾有效期为2年,期间发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、违犯安全规定等重大问题,将予以摘牌。

已达标企业也要认真组织企业员工学习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,依照标准规范企业和员工服务行为,进一步巩固达标成果。要把标准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长效工作,纳入企业管理,常抓不懈。

附件:

1、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达标申请表

    2、快递企业下属机构登记表

3、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达标评定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陕西省快递行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


陕西省快递行业协会网站系统 2017-2020 ©  版权所有  陕ICP备09009125号     后台管理     技术支持:泽瑞通信